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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2025年农牧民职称申报评审通知
更新时间:2025/6/18 职称申报入口 论文发表 微信关注

乌审旗农牧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牧民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13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6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乌审旗农牧民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度安排

(一)2025年度乌审旗农牧民初、中、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截止时限: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系统注册、信息填报及申报计划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职称评审资格。

(二)线下材料提交: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线上注册申报: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中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申报步骤、填表说明及材料提交要求等事项详见系统内《申报操作指南》)。写作.指导.加微med126v

三、有关要求

农牧民申报职称评审,采取本人申报、所在嘎查村推荐,苏木乡镇、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农牧部门逐级审核的程序开展。

申报人员所在苏木乡镇为初审单位,旗农牧部门为复审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申报人员的实际能力、技术水平、业绩贡献、资格证书和技术辐射,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回退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请申报人员申报过程中及时查看系统反馈。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

各苏木镇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书晴  13948374553

联系地址:乌审旗农牧局222室(党政新区9号楼)

附件:鄂尔多斯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试行).doc

乌审旗农牧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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