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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畜牧、兽医师职称评审时间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3/6/20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宁夏农业(畜牧、兽医师)系列职称评审程序

规范职称评审程序

2023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可参照新旧两个条件并行使用,旧条件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规字〔2021〕12号),新职称评审条件随后印发,申报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评审条件(新旧条件选其一)。

请申报人员认真学习《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宁人社规字〔2021〕16号),申报、审核、评审依托“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进行,相关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可在网站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

1.个人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25日,申报人根据职称评审系列和层级选择评审活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在报名前完成网上注册)。

2.个人网上填写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后提交到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职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继续教育学时以及全国农业科技知识更新远程教育平台培训等有关证明材料上传电子版,无需提供纸质证件;如提交论文、工作报告、调研报告等,须上传全文word电子版(论文必须与发表内容完全一致)。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二维码证明)、全国农业科技知识更新远程教育平台培训证明、获奖证书取得时间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交单位聘任文件、任职期内或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全部提交复印件,逐项审核后由复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人需对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作出书面承诺,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兽易.通.搜集,整理。

(二)择优推荐。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岗位结构比例,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申报推荐办法,择优推荐申报。推荐人选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和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出具推荐报告,说明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对不予推荐的申报人,应及时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原因。

(三)逐级审核。各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等受理部门要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非本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2.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3.未按本办法规定出具委托评审函的;4.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报送材料的;5.上年度参评未通过且本年度无新增业绩的;6.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超岗位结构比例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超比例申报的;7.其他不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

在受理材料过程中,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在学信网、学位网上可以查询认证的,只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如在网上查询不到,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查备案。五个地级市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要在召开评审会前15天,将审核情况、评审工作方案报送自治区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召开评审会。会后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留存评审会议记录、评委名单、表决票汇总表等。

报备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年度评审工作方案(含申报情况、资格审核情况、评审会时间等情况)、申报人员花名册、职称评审一览表、突出贡献及引进高层次人员情况说明、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备案表、论文查重结果一览表等。

点击查看:2023年宁夏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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