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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2025年农牧民职称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农牧民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励更多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能,积极投身鄂尔多斯乡村振兴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63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凡在我市农村牧区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休闲农牧业、动植物病虫防控防疫、农技推广、农畜产品加工流通、农牧业机械化、农牧业经营管理、农牧业生产性服务、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等行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群众公认度高;5年内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热爱农牧业,服务农牧区,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达到相当水平的农牧民,均可申请评定相应的农牧民职称。

二、申报条件

申报农牧民职称的人员年龄应在21-60周岁之间,且需掌握一定的现代农牧业生产技术,实践经验丰富,示范、推广、带动能力强,生产经营或指导服务达到一定的产业规模和经济效益,并具备下列基础条件之一:

1.作物种植类。粮食或油料作物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杂粮杂豆种植面积50亩以上;油料以外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 50亩以上,中药材、蔬菜等特色作物种植面积20 亩以上;设施农业面积15亩以上。

2.畜禽养殖类。养殖场(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填写规范,近5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按标准配套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理,养殖量达到以下规模:生年出栏量 200头以上;奶存栏量 50头以上;肉鸡或肉鸭年出栏量 30000只以上;蛋鸡或蛋鸭存栏量10000 只以上;肉牛年出栏量30头以上;羊年出栏量 200只以上;其他畜禽品种养殖达到一定生产规模。

3.水产养殖类。池塘养殖面积20 亩以上;工厂化养殖面积 200 立方米以上。

4.农畜产品加工类。创办或参与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农畜产品初加工,能带领一定数量的农牧户进入产业链条增产增收。

5.农牧业机械类。在农机经营服务中取得显著成绩。

6.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类。创办或参与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能为生产主体提供生产、销售等服务。

(一)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须连续从事相应农牧业生产技术工作3年以上,积极参加农牧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40学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相关农牧业知识和技艺,参与本专业技术推广与普及服务活动,能够传授一般农牧业科技知识和技艺,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参与本专业内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实验、示范生产任务,按照相应技术要求实施生产管理。

3.本人所从事的专项生产经营规模大、效果好、有一定带动作用,能带动10户以上的农牧户每户年增收1000元以上。

4.因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苏木乡镇党委政府或旗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5.在旗县相关部门组织的农牧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

6.取得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结业证书或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合格证书。

(二)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评审农牧民中级职称。

1.具备大专学历,且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方面工作满4年。

2.获农牧业相关实用新型专利1个以上。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3.获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4.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金牌。

5.取得农牧业生产经营方面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农村人才。

从事相关农牧业生产工作6年以上或取得农牧民初级职称满3年,积极参加农牧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农牧民中级职称:

1.掌握1项专业技术的标准和规范,能够组织农牧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示范指导、培训辅导,解决技术难题,为农牧业生产的提质增效做出重要贡献。

2.能够独立解决某些技术问题、采集处理数据、撰写生产实验报告,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生产中做出主要贡献。

3.本人所从事的产业经营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形成规模化专项生产区,能带动20户以上的农牧户每户年增收2000元以上。

4.领办市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牧场或农牧业龙头企业。

5.作为主要技术人员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或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1个。

6.参与制(修)订地方标准1部。

7.因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获乡镇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

8.在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农牧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或在旗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农牧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2次以上。

9.取得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结业证书。

10.被认定为“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对象。

(三)申报高级职称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评审农牧民高级职称。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方面工作满6年。

2.培育农牧业新品种1个。

3.取得农牧业相关发明专利1个以上。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取得农牧业相关实用新型专利3个以上。

5.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部以上或地方标准3部以上。

6.入选市级以上人才选拔项目或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7.获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或乡村振兴大赛金牌。

8.获全国“十佳农民”称号。

9.领办国家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牧场或农牧业龙头企业。

10.取得农牧业生产经营方面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农村人才。

取得农牧民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牧业工作5年以上,积极参加农牧业相关业务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120学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农牧民高级职称:

1.本市公认的种植、养殖、加工、经营、服务等行业的技术能手,能指导农牧民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由市级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2.本人所从事的产业经营规模大,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形成规模化专项生产区,能带动30户以上的农牧户每户年增收3000元以上。

3.领办自治区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牧场或农牧业龙头企业。

4.作为主要技术人员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或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2个。

5.因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工作业绩突出,获市级表彰奖励;或获旗区级表彰奖励2次以上。

6.在自治区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农牧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或在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农牧业行业技能大赛中获表彰奖励2次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线上注册申报

拟申报人员须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业绩档案等信息,并以旗(区)农牧局为所在工作单位,对照评审标准及条件,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资历、经历、贡献、业绩成果以及有关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

申报人员在业务办理—2025年职称申报栏目中,进入2025年鄂尔多斯市农牧民职称申报计划,按照个人需求完成职称信息填报。申报人员须对盲审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材料提交后,需及时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详细申报步骤、填写格式及材料要求科查阅系统内《申报操作手册》,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6923739)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线上审核通过后,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成的线下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旗(区)农牧局、嘎查村、乡(镇)政府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对申报人员经营服务的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等进行审核把关,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报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

(三)组织评定

按照评审权限,各级农牧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称评审工作,通过人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证书颁发

公示结束后,结果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上传职称管理系统,发放电子职称证书。农牧民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牧厅备案。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评审进度安排

申报人员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各旗(区)按照全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时部署本领域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同时组织申报审核。各旗区要在7月21日前将农牧民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报到市农牧局,9月底前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完成职称管理系统资料上传、农牧民职称评审和公示。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农牧民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业绩、学习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相应职称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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