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大理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职发〔2025〕6号)要求,为确保2025年大理市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列名称、范围对象及专业
(一)申报系列及名称
职称系列:农业技术
申报职称:农业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二)申报范围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专业
申报评审专业为农业农村领域内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畜牧、兽医等专业。
二、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三农”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行业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4.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申报农业技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
2.申报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农业技术工作。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农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评审标准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方式:2025年大理市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工作仍采用线下申报方式。
(二)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职称(人事)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不受理邮寄材料。
(三)报送时间: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7月4日8:3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址:大理市下关街道人民南路49号大理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三楼会议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福慧2122821)
四、推荐申报程序
审核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大理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职发〔2025〕6号)要求执行。
五、申报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需装入个人评审材料袋的材料
1.《大理市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1)1份,粘贴在材料袋上。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A4排版,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最后一页(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表格样式不得擅自修改,表格页数不得擅自增减。其中,表一中须贴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表三:《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术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履职考核情况、工作实绩等内容。表十:《个人承诺书》须本人亲笔签名及手印,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表十一:《年度考核情况(近五年)》必须按年度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并有单位审核意见(负责人手写签字)及盖章。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须如实填写述职推荐意见(包括推荐方式、推荐时间、参与推荐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及结论、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申报材料的核实意见(含单位对申报人员工作业绩的评估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表十七:《审核推荐意见和评审结果确认意见》各单位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套,按以下顺序装订:(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2)《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由申报人、材料审核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打印无效),并加盖公章;(3)《关于XX同志无违纪违法情况说明》(附件4)原件1份,用人单位对本年度参加评审的人员进行审核推荐,对每位申报人出具无违纪违法情况说明,对推荐行为负责;(4)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5)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6)《大理州2025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表》及《大理州2025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5)原件各1份,需附公示图片近照、远照;(7)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1份;(8)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及合同备案材料复印件或社保缴费证明(非公经济组织人员、自由职业者);(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或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原件(附件6)及相关证明(2024年前使用登记证书,2024年及以后使用登记表);(10)履职期间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11)履职期间工作能力及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注意:需确保所有复印件清晰可见,且在复印件每一页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发表论文加微syt8985
4.履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结合专业和工作实践来写,需加注基层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5.《2025年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情况备案表》(附件7)1份,此表仅事业单位使用。大理市各级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在空缺的岗位内推荐评审,单位空岗情况由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签署推荐意见,报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二)需报送的其他材料
1.《202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8)报送纸质1份,A3纸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U盘报送Excel电子版,文件命名为“评审名册+单位名称+申报人数”,如“评审名册XX单位3人”。(评审名册中的数据是评审及最终证书信息的重要数据,请认真核对后报送)
2.申报人电子照片1份,U盘报送。电子证件照要求为本人彩色蓝底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为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jpg(中间不能有空格)。
六、评审时间
大理市2025年度农业技术初级职称评审会议将于2025年8月开展。
七、规范申报评审相关事项
(一)规范个人申报行为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2.2025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的再次申报人,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并做好标注。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3.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用人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二)切实履行推荐审核职责
1.用人单位审核职责。用人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指导职工规范准备申报材料,督促引导职工诚信申报,强化用人单位推荐审核职能职责,把好职称评审入口关。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真不真实”。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和填写内容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并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要按规定将拟推荐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内容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不包含公示当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推荐意见。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对审核意见不明确、内容不完整的申报材料不予以受理。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2.主管部门审核职责。主管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6号)要求,把好职称评审审核关,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同时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负审核把关责任,重点审核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规不规范”。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3.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
八、其他事项
(一)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份,其余附件不予返还;评审未通过人员申报材料不予返还,请申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二)从2022年起,云南省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全省范围内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考核认定和资格确认取得的初、中、高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
(三)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国家或省州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大理市农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附件3:《承诺书》(模板)
附件4:关于XX同志无违纪违法情况说明(模板)
附件5:大理州2025年度XXX同志申报XXX专业技术职称基本情况公示表及报告表
附件6:大理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附件7:专业技术岗位使用情况备案表(事业单位才填)
附件8:2025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大理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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