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考试录用参公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报考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且按成绩排名进入所报考职位1:3比例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0日14: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吉林省农业
根据《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设施园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内容要求,2025年全省遴选不超过5个育苗中心试点县。截至4月29日,共收到6个县(市、区)提交的申报材料。4月30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对6个县(市、区)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
专家组一致认为: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公主岭市刘房子、榆树市新立镇、延边州敦化市大石头镇、辽源市东丰县东丰镇申报的育苗中心项目建设面积、育苗规模和项目投资等方面符合项目要求。
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5年4月30日—5月4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30日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授权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委员会,组织进行了厅直属事业单位三级岗位申报人员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委会综合评审,现对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