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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评审结论公示
更新时间:2025/5/5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17号)要求,山东省农业技术高级评审委员会对全省申报第十一届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了评议,拟推荐88名同志作为山东省第十一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人选(名单附后)。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4年10月

2025年4月22日,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评审会议,对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等12家生产企业和枣庄宏民农资有限公司等9家经营单位向我厅申请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审议。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情况,形成如下评审结论:

一、农药生产企业评审结论

1.山东省聊城市三星日化有限公司申请的饵剂、驱蚊乳、电热蚊香片、驱蚊液、防蚊网、片剂生产许可范围不予通过,其余申请范围准予通过。

2.其他企业申请的生产许可范围均准予通过。

二、农药经营单位评审结论

所有经营单位申请均准予通过。

对审议合格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核发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7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绿色发展处(农药管理处)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联系电话:0531-51789319,51789310(传真)

电子邮箱:snytlsfzc@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农药管理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结论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面试人选:根据2022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工作部署安排,我厅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工作采用线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请准备以下材料:1、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面试人选需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凡提供材料不实的自愿承担所有后果);2、身份证(正反面);3、笔试准考证;4、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5、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6、学历及学位证书;7、基层工作经历证明;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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