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规定,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经企业申请、各涉农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并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意见,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年度新认定农业
2022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农业科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已过期)
附件: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 2016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 2016〕 100号)文件精神,经逐级申报、审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农业研究员评审通过人员东丽、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史忠伟等 39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16年 12月 19日至 2016年 12月 2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人员存在异议,可在 2016年 12月 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