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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广东省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5/4/6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粤农办〔2015〕122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农业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广大农民选择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种养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粤农办〔2009〕203号)的要求,我厅继续开展广东省2016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请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2)格式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有效反映,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各单位须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书面反馈至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受理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联系方式:叶正茂 020-37288308、王敏杰 020-37288080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

  1.2023年度广东省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相关附件:附件1 农业经济通过人员名单.pdf

       附件2 公示文稿样式.docx

       附件3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x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184号),经主体申报、县市审核、省组织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龙川县等4个县(市、区)、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等27个镇、广州市花都区志惠农场等70个点为2022年度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县、示范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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