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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28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生公告》等有关规定,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选调生工作,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5日至10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69-22830826  附件: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2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二、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三、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四、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五、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六、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七、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八、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九、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的;

  十、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十一、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 编:523099

  电子邮箱:szsj@dg.gov.cn

  

  附件:东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0日

东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所是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农业生态环境的检验监测等职责。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第四类聘用人员1名。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工作实际,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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