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兽易通!-全国执业兽医考试网 网站首页 兽医课程 兽医题库 微信关注 宠物医师
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兽易通 > 兽医职称 > 农业技术职称 > 正文:关于2023年广东省农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关于2023年广东省农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更新时间:2023/12/20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关于公开遴选红火蚁短视频制作项目受托机构的公告》,我厅按程序组织专家对3家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拟确定深圳市灵豹广告有限公司为红火蚁短视频制作项目的受托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5日。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日期内,由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携带书面质疑函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到广东省农业对外经济与农民合作促进中心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联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规定,经广东省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人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附件1、2、3),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反映,不予受理。

  公示人员所在单位(或业务归口单位)请按照公示文稿样式(附件4)格式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各单位要及时受理群众的有效反映,并认真调查核实。公示期结束,各单位须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5)书面反馈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受理部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联系方式:叶正茂 020-37288308、王敏杰 020-37288080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

  附件:1.2023年广东省农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3年广东省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人员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23年广东省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4.公示文稿样式

     5.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1日

  相关附件:1.农业技术通过人员名单.pdf

       2.农业工程通过人员名单.pdf

       3.农业经济通过人员名单.pdf

       4.公示文稿样式.doc

       5.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相关附件: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附件1、2(笔试成绩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1.时间: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9:00-12:00,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70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兽医通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8-2046, SYT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