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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农村能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29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根据《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规程(试行)》(皖农绿函〔2018〕819号),经县级初审、现场检查、产地环境检测、产品检测、市级推荐、省级复审、专家评审,并经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第11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长丰县下塘镇爱民家庭农场等200家生产经营单位的303个农产品,在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均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认定为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从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特此公告。附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农村能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各市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宿松、广德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府法秘〔2016〕25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农村能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全省农村能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定于6月下旬在合肥市举行,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通过法制监督平台资格认证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名。二、参加资格认证考试人员的条件全省县级以上农村能源管理部门正式在编人员,可申请参加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聘用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临时工、合同工不得参加资格认证。市、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对申请参加资格认证培训考试人员进行认真审查,通过系统上传基本信息,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会同机构编制部门,依托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数据库已实现编办法制办互联互通的地方,由法制办直接审核),进行审查后,逐级上报至省政府法制办。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同时将名单抄报省农村能源总站。三、资格认证考试内容和方式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及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应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能力。公共行政法题库可在安徽政府法制网主页公共服务栏目下载。四、其他有关事项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人员需携带2B铅笔、橡皮,用于填写公共行政法律知识机读答题卡;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现场监考人员查验。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在省政府法制办(www.ahfzb.gov.cn)和省农委网站(nync.ah.gov.cn)公示。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省政府法制办将会同省农委及有关市、县政府法制机构依法核查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农委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发文确认其农村能源行政执法资格。省政府法制办据此直接制发行政执法证件,交由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发放。联系人:刘莉、李政师;联系电话(传真):0551-62672878;电子信箱:nyzzlzs@163.com。省政府法制办(监督处)联系人:韩厚勇;联系电话(传真):0551-62691856。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6年3月15日
第 138 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2018年第十四批考核合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告根据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材料审查和专家现场考核评审,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特此公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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