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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新疆畜牧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更新时间:2023/5/9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新疆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副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学识水平

1.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高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技术发展前沿的能力,取得了重大理论研究成果获关键技术突破;能够对本专业领域的技术难题,关键环节技术给出决策意见;具备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及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转化的推广应用能力;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并在本专业领域起到引领作用,推动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的复杂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3.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实践能力(经历)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参加并完成国家级1项或主持完成自治区级2项农业课题项目。

2.根据本专业发展,向地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交具有代表性的重大研究报告或决策咨询报告1项以上。

3.解决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关键问题;或在引进推广新技术、 新工艺、新科技成果中取得重大突破,并产生显著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得到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4.具有讲授农业课程的经历,并在业内知名度较高;编写(翻译)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论著或培训教材2项以上;累计完成农民 综合素质提升培训5万人次以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

5.具有入选自治区“重点人才工程”的经历,并作为培养人选,按照培养计划,按期完成培养任务。

(四)业绩成果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或自治区科技发明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或地州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均为额定限额内)。

2.作为第一完成人,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3项,已开发实施, 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以专利授权证书、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材料为依据)。

3.主持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2项以上,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鉴定认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对农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以项目验收报告、科技成果鉴定书等为依据)。

4.作为主要完成人,研发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工艺、 新材料等1项以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5.主持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发展规划2项,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2项,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表彰。

6.参加“访惠聚”、“三支一扶”等工作,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

7.作为业务骨干,在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农业机械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中发挥了关键技术支撑作用,取 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被市级以上人民政 府或省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表彰。

(五)著作论文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出版本专业著作(译著);参与技术推广教材等撰写, 本人撰写部分5万字以上。

2.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第一作者)。

点击查看:新疆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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