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淮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的流程,培育淮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专家队伍,淮安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决定建立淮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了《淮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入库的资格与程序(见附件1)。全市范围内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专家入库资格的,均可申报。请符合条件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
根据《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海洋与渔业专项(第二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海计〔2016〕10号)要求,经区农委、财政局审核申报,市农委组织专家评审,现对2016年省级高效设施渔业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8日。有异议者请与我委监察室或渔业处联系,联系电话:83910850(监察室)、83941707(渔业处)。附件:淮安市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