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有关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评审工作。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现对拟入选人员及资金支持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5月18日至5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函或来访形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单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81号)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1年12月3日-4日对申报2021年全区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委会评审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6号楼317
邮 编:010055
联系电话:(0471)6944622(传真)
附件:2021年全区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6日
2022年11月15日-19日,根据锡盟农牧局统一安排,盟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组成评审组,深入东乌旗、西乌旗、乌拉盖3个旗区,对5个家庭牧场,7个合作社,就2022年中央财政扶持经营主体项目和年初自治区下达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审检查。评审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细致全面地掌握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了5个家庭牧场,7个合作社的评审任务。同时就算账养畜工作进行了调研,将算账养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