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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2023年农业技术各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3/6/26 兽医网校 在线题库 微信关注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

专业正高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单位、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农水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农人发〔2023〕1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函〔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全市从事农艺、园艺、畜牧、兽医、植保、土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机械化、农业环境工程、农村能源、农业信息管理等领域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拓宽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渠道,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返乡大学生参加申报。具体可参见《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二、申报条件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按照《浙江省农业技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农人发〔2021〕25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1》)相关规定执行。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按照《浙江省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浙江省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农人发〔2020〕33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2》)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采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农业职称评审、初定、认定、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实行无纸化网上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登录系统,定期维护有关信息。具体维护要求见附件3兽易.通.搜集,整理。

(二)坚持德才兼备。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的首要位置,各单位要对每一名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操守进行核实。同时,注重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将技术创新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论文写在大地上”的导向。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在农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推广活动中撰写的专题调研报告、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方案、田间试验报告等,且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印发、采纳、组织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视同论文,并填入论文相应栏内。材料的真实性、实用性、创新性由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把关,并提交《视同论文材料审核表》。

(四)执行继续教育规定。按照《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农人发〔2019〕7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函〔2023〕12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细则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要求每年度应达到9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其中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2021年、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须每年度达到90学时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2021年、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须每年度达到90学时以上,2021年至2023年一般公需科目要求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2023年不得少于18学时)。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零散学时登记按照《台州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登记(零散学时登记)细则》(附件5)执行。请各地认真履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职责,认真核实近三年(正高级、高级申报人员近三年为2020-2022年,中级申报人员近三年为2021-2023年)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做好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http://jxjy.rsj.zjtz.gov.cn/#/)学时登记初审工作。申报人员只能上传在相应的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登记生成的《公需、专业科目登记证明》。

(五)坚持职称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竞争择优,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并在浙江省人事工资系统里提交职称计划申报。

(六)落实社保证明要求。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七)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及不能自动提取的,须在建立业绩档案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申报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按照《评价条件1》第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申报的,按要求填写个人业绩档案和职称申报信息;按照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申报的,填写《农业技术(工程)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志性业绩审核表》,并经三位同行知名正高级农业专家举荐,举荐专家填写《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举荐表》。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按照《评价条件2》第六条第(一)、(二)款规定申报的,按要求填写个人业绩档案和职称申报信息;按照《评价条件2》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申报的,填写《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分表》,自评分须达到65分的规定分值,并经两位在岗同行知名正高级农业专家核准达到规定分值的,推荐专家填写《农业技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家推荐表》;按照《评价条件2》第六条第(四)、(五)款规定申报的,分别填写《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审核表》和《农业技术(工程)副高级职称评审标志性业绩审核表》。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按照《评价条件2》第五条第(一)、(二)款规定申报的,按要求填写个人业绩档案和职称申报信息;按照《评价条件2》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申报的,填写《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量化自评分表》,自评分须达到40分的规定分值,并经两位在岗同行知名高级农业专家核准达到规定分值的,推荐专家填写《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按照《评价条件2》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申报的,填写《农业技术(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审核表》。

(二)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管理平台(https://zcps.rlsbt. zj.gov.cn)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信息无误。

(三)审查推荐及评审

各级农业农村、人力社保部门、市中评委通过申报管理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进行材料接收、资格复核、评审表报送、推荐和评审等工作。

市农业正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中评委组织评委会确定台州市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人员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人员。

申报人员、用人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

职称申报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关系隶属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被派驻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在台省部属单位和市外人员需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的,需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五、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24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4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6月19日至7月17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8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6月22日至7月17日,用人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8日,县(市、区)一级评委会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或补充材料兽易.通.搜集,整理。

六、其他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用人单位负责。

(二)个人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通过系统上传的佐证材料务必清晰完整,并用彩色笔标注本人所处位置。用人单位审核验证非自动提取的每份佐证材料,并在每一页佐证材料上签署“核对无误”字样,验证人需签名并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后制作成PDF文件上传申报管理平台。申报材料应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或近5年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三)从外省、地、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原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进行审定、确认。

(四)职称转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是发现申报业绩等有冒名或与现实情况严重不符的,对申报人员一律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未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发生申报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

(六)相关材料下载

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申报管理平台首页的“帮助中心”。本通知及涉及相关附件,均可从申报管理平台、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下载,《个人用户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和其他附件可在申报管理平台下载。

正高级、高级申报咨询: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姚静,电话:0571-86757652,正高级申报工作钉钉群号:24175025872,高级申报工作钉钉群号:33770005741。

中级申报咨询:市农业农村局人事人才处陈露,联系电话:0576-88595190。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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